实验动物中心-外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中心简介  环境设施  政策法规  规章制度  办事程序  网络教学  信息发布 
  中心简介
  一、 基本情况广东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是学校的直属单位,现有实验动物设施1.57万平方米,其中湛江霞山校区0.15万平方米,湛江海东校区0.8万平方米(正在建设中),东莞校区0.62万平方米,已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致力于为各教学单位、科...
  网络教学
实验兔常见健...
摘要:实验兔(Oryctolagus cuniculus)... [详细]
实验动物的饲...
摘要:研究实验动物的营养需要对维持动... [详细]
  供求信息
广东医科大学实验...
中国实验动物信息网
南方医科大学实验...
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办事程序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程序>>正文
 
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课题申请2026
2026-10-04 15:00  


根据实验动物有关法律、规定,实验动物的饲养、使用和任何伤害性的实验项目应有充分的科学意义和必须的实施理由,尽可能保证善待实验动物,尊重动物生命和权益,遵守人类社会公德,国家制定了《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Laboratory animal—Guideline for ethical review of animal welfare)》(标准号:GB/T 35892-2018)。

为保证动物实验相关项目申请的顺利通过,保证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阅读相关项目的申报指南,如确定要求进行动物实验伦理审查,项目申请人需要在学校办公网下方,打开实验动物中心部门网站-办事程序-课题申请,下载表格:《动物伦理审查-课题申报2025》、《二级单位动物伦理申请汇总表》填写,并摘录申报书中的动物实验方案作为附件,交给二级学院汇总。

根据最新的文件《实验动物中心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校内(含直属附属医院、与学校共建实验动物中心的单位)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依托本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每人免收当次科研项目申报动物伦理审查的首次审查费,因个人原因申请修改,按照修改次数进行收费。校外单位需要实验动物中心协助进行课题申请动物伦理审查的,请下载下方附件的二维码进行扫码支付(有流程引导自行开具发票),收费标准参考《校实动〔2026〕1号关于印发《实验动物中心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汇总伦理审查申报材料,填写好《二级单位动物伦理申请汇总表》,以“课题申报伦理审查—二级学院名称/科研单位名称”标明材料电子版主题并发至sydw230-bg@gdmu.edu.cn,收到动物中心自动回复邮件表明该邮箱收到您的邮件。谢谢大家配合!

我中心不能承接感染性、染毒性和放射性的动物实验,所以不能出具相应的批件,请勿要进行相关动物实验的伦理申请。

本声明仅作为项目申请材料,不作为成果或论文发表伦理审批证据使用。

如有不明之处,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59-2388225(朱老师)

          0769-22890735(李老师)

附件:

  1. 《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简表-2025》

  2. 《二级单位动物伦理申请汇总表》

  3. 《广东医科大学实验动物收费管理办法》

  4. 生产、使用许可证(东莞)

  5. 广东医科大学校园统一支付二维码



实验动物中心

2026年10月4日


附件【1.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简表-2025.docx】已下载次
附件【3.二级单位动物伦理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5 许可证 生产、使用.pdf】已下载次
附件【校实动〔2026〕1号关于印发《实验动物中心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次
附件【广东医科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2610.pdf】已下载次
【关闭窗口】

广东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联系电话:0759-2388559

对外服务投诉信箱:  sydwzj-bg@gdmu.edu.cn